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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内丢东西谁之过

出租房内丢东西谁之过

本人系沈阳来厦门的务工人员,现在居住在福建省厦门后埔社25305室,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8319日晚上到2008331日中午这段时间,我和我老婆回沈阳的老家办了点事情,当我们31日中午回到家的时候发现我们家门的锁被换了,于是我便找房东去询问,可是房东回答让我很意外,他和我说:“你家前两天被撬了我给你们家换了把新锁”当我打开门的时候发现房间内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后来我询问房东为什么不报警,他说他不负责,于是我便报警了,警察也已经立案调查了,但是我并不是有什么怨言,我在这里已经住过两年多了,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事情,现在给我弄的我连工作都不敢去了,生怕再有点什么意外,我也曾多次找过房东要求他对我进行责任赔偿,可是房东却告知我他们没有义务和责任帮我看东西,所以不能赔,可是我就纳闷了为什么收房费的时候那么积极,为什么出事情了就要推卸责任呢?我希望媒体和有关部门能给以相应的解决,经过整理具体丢失的东西如下:

1
IBM笔记本T21型号的电脑    价值:17500

2
)法藤硅胶项环                价值:260

3
)视频头                       价值:150

4
)、洗发水                     价值:50元左右

5
)法国香水                    价值:750元左右

7
15张左右的正版DVD电影    价值:420元左右

8
)原装PHILIPS耳麦            价值:380元左右

9
)其他小件的物品              价值:100左右



丢失总价值: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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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内的话说主定你也会被抬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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