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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经典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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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经典五问


一、问:不与劳动者签约,会有何种法律后果。
答:企业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问: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问:听说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只有两种,具体什么规定?
答:1、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问:企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给予劳动者补偿的情况有那些?
答:1、当企业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解除合同的;
2、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3、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工作;经培训,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的。
4、企业因重组、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或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问:企业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吗?
答:是的。

年关将至,各商家均做一些促销优惠活动,须注意“最高奖额不得超过5000元”等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详情请关注下期。


作者:陈奇斌
单位: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
联系电话:13599929391
地址:湖滨长途汽车站旁金源大厦20层

[ 本帖最后由 chenlawyer 于 2007-12-22 14: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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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企业关心的,也是劳动者关注的

既是企业关心的,也是劳动者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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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限于篇幅,有些内容没有包括进去。比如:赔偿金、试用期次数起算点等,总之具体事宜得具体分析,请误对号入座。可以联系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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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怎么与你联系呢?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而是因为想你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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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3599929391   0592-2222002转1019
联系人:陈奇斌
单位: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
地址:厦门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20层(电子城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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